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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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古風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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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801452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教育部原函。2、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再任公私立機構與學校職務應停發月退休給與參考處理規範。 (Attach000.pdf Attach001.pdf) |
主旨: |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再任公私立機構與學校職務應否停發月退休給與,檢附參考處理規範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教育部108年7月22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085354號函辦理(檢附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