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卓溪鄉古風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

:::
花蓮縣卓溪鄉古風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
帳號 密碼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左邊區域內容

公務連結

:::

上中區域內容

校園跑馬燈

115年交通安全月:守護機車安全 延續停讓文化。騎車毋通趕 停讓保平安。全民機車安全健檢。 1. 跟蹤騷擾不是愛,是犯罪! 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 遇到騷擾,請撥打110報警。 3. 對不受歡迎的追求說不! ◈你我都會是行人 駕駛遵守停讓 ◈汽機車行經路口 停讓行人 ◈騎車毋通趕 停讓保平安 ◈請依速限行駛 保持安全車距 ◈遵守交通規則 守護騎車安全 ◈安全不超速 超速煞不住 ◈專心駕駛不超速 「新版救溺5步-救溺特攻隊 救你有步 」防溺救溺宣導~ 叫、叫、伸、拋、滑 1.叫:大聲呼救 2.叫:打電話求救(119/112) 3.伸:無限延伸 4.拋:拋出漂浮物 5.划:大型浮具救援 「易猜密碼不要用」「個人資料不洩漏」
「電腦用畢要登出」「防毒軟體常更新」
「不明郵件不要開」「不當網站不瀏覽」
「盜版軟體不可用」「智慧財產要尊重」
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 持有電子煙罰 3 到 5 萬元,毒駕將吊銷駕照, 同車乘客最高罰 1 萬 5 千元。拒絕毒害,健康隨行。 教育部關心您。 禁菸宣導:1、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園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幣2,000元~10,000元罰鍰。2、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違者處新臺幣10,000元~50,000元罰鍰。3、不讓菸(煙)滅你、不吸菸(煙)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電子煙已全面禁止,來路不明煙彈多暗藏第一級毒 品「依托咪酯」。面對毒品應「不毒不回」,拒絕誘 惑、堅決反毒拒毒駕,共同守護校園安全。教育部 關心您。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已改碼為「1953」-「友善校園無界限,陪你勇敢,不再旁觀」,自111年8月30日(星期二)起正式開通啟用。 「網路停看聽,警覺再小心」,應徵外送員、協助他人出國帶貨,要提高警覺,避免陷入運毒危機;「網路奇怪術語 提高警覺小心」,網路平台可能暗藏毒品暗號,對於各式奇怪的暗語要提高警覺。古風國小關心您。 正確洗手步驟「濕、搓、沖、捧、擦」。洗手口訣「內、外、夾、弓、大、立、腕」 (一) 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菸。 (二) 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10,000元罰鍰。 (三)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 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 (四) 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煙),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五) 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六) 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七) 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省錢、健康又幸福。 (八) 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青春專案開跑!五大主軸宣導: 1.防制少年接觸新興毒品。 2.防制少年參與詐欺集團或擔任車手。 3.避免兒少遭色情行業利用或私密影像遭拍攝及散布。 4.防制少年涉足德州撲克等賭場或網路參與賭博。 5.少年深夜留連不當場所等偏差行為。 玉里分局崙天派出所關心您!

主內容區域

公告 黃印龍 - 總務處 | 2023-03-27 | 點閱數: 975

 

花蓮縣古風國小載具建置借用機制與保管辦法

聯絡人:黃印龍

資料來源:縣立古風國小

花蓮縣古風國小載具建置借用機制與保管辦法

壹、借用及歸還辦法:

一、配合生生有平板計畫,學生及導師使用之行動載具目前存放於各班教室,平時由各班導師保管;每學期末歸還至電腦教室做清點整理,於學期初再發到各班教室。

二、課任教師使用之行動載具由教師自行保管或存放於電腦教師,資訊老師負責定時清點及保管存於電腦教室的行動載具,

二、請老師勿修改Apple ID,造成公用系統問題,請以學校原配發平板之Apple ID使用不要更改設定。

三、借用教師領取平板電腦,需清點數量及相關配件(如:皮套)。

四、 歸還平板電腦時,請自行備份個人資料。平板電腦繳回後,不負資料保存之責。

五、若經登記逾三天未歸,違反規定兩次,取消其借用權利。

六、還必須註記歸還時間,資訊老師檢查設備是否完整歸還。

七、平板電腦只開放學校老師借用,不開放學生及家長來借用。

八、歸還時,借用老師須將所借平板做充電動作,插入充電車充電。

貳、保管與使用辦法:

一、借用者於借用期間應善盡保管之責,避免平板電腦受到污損,並應遠離易使設備損壞之環境。

二、借用者使用設備期間不可拆卸設備(含皮套)機體及破解該設備之軟體等;非經管理單位同意,不得私自變更系統原始設定,任何軟體安裝皆須至資訊教師同意。若違反規定造成平板電腦故障,須自行負擔送修費用。

三、借用者須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平板電腦應遵守著作權保護及各種法律規定:若因借用人之故意或過失導致觸犯法規者,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四、平板電腦應用於教師教學及學生自主學習,嚴禁學生使用於線上遊戲、聊天交友,或與學習活動無關之事;若經察覺借用人違反本項規定,即刻取消其借用權利,收回平板電腦。

五、任課教師負有監督學生於課間正確使用平板電腦及維護設備完好之義務。

六、平板電腦為輔助學習工具,於課堂中未取得授課教師之允許,學生不得自行擅用設備。於課堂中使用該設備時,僅限於該堂課有關之學習活動,不得從事無關該堂課程之利用。如違反本規定經任課教師反應者取消其借用權利。

參、損壞、遺失處理與賠償:

一、使用設備發生故障或無法順利運作時,應主動通知資訊教師並將設備歸還,交由校方資訊人員檢視。若有下列情況時,應負賠償責任:

  1. 設備於借用期間因使用不當以致損壞時,送廠維修之費用。

  2. 相關配件不慎遺失或損壞時。

  3. 設備若遺失或損壞程度無法修復時,借用者應購同型設備賠償或以原設備購買金額賠償校方。

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遇有特殊情形,資訊教師有權通知借用單位提前歸還借用之設備,借用者不得異    議,並需配合辦理。

二、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借用人應了解本辦法所訂定之借用人之權利與義務,方得進行借用。

四、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頁尾區域